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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法院调解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17

  在实践中,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员财物损失的,当事人之间要即使协商好赔偿项目赔偿数额等。如果行为人因交通肇事而被被害人告上法庭的,那么交通肇事法院调解是怎样的呢?

  一、交通肇事法院调解是怎样的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其中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二、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1、调解的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2、参加调解的人员: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3、不受理调解申请的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4、调解终止的情形: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5、涉外交通事故处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方式进行。

  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当事人协议赔偿款项。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里,华律网的小编提醒您,无论是交通事故调解还是诉讼,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非常必要。律师可以帮助你计算赔偿数额,据理力争,从而有利于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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