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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 |【法律常识】处理交通纠纷必知的几个法律常识!

来源: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 时间:2021-08-11

    1.发生交通事故了,肇事者要与您和解,那和解有什么弊端呢?

  (1)纠纷一次性解决,无法索赔后续治疗费及后遗症治疗费用

  (2)拿到赔偿款时间没有保障

  (3)丧失持有原证据的风险

  (4)让肇事者逃避刑事责任

  (5)延误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和诉讼时效

    2.发生了交通事故,要起诉赔偿,需要什么证据呢?

  (1)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书

  (2)医院出具的住院或门诊病历等就医材料

  (3)损失证明,包括误工证明,医疗、护理、交通费票据等。如果涉及伤残,还需提供被扶养人无收入来源的相关证明

    3.别人开我的车出了事故,我还要负责任吗?

  (1)明知车辆存在缺陷还借给对方开,该缺陷与事故发生有关的需要负责

  (2)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资格还借给对方开的需要负责;

  (3)明知对方饮酒或患有不能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情况还借给对方开的需要负责;

  (4)雇佣关系,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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