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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 |【法律常识】处理交通纠纷必知的几个法律常识!(三)

来源: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 时间:2021-08-13

    1、索赔是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那么什么情况才能主张呢?如果伤者父母无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或者伤者子女未成年就可以索赔这一项目

    计算标准是根据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来算的。

    2、追尾一定要负全责吗?

    不一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后车不是全责

  (1)前车突然的倒车、溜车导致追尾;

  (2)前车强行变道导致追尾;

  (3)前车压线行驶导致追尾;

  (4)前车强行掉头导致追尾;

  (5)前车酒驾或者醉驾导致追尾;

  (6)前车斗气飙车导致追尾。

    3、交通事故私了之后能反悔吗?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对双方应具有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但交通事故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损害,如果当事人对达成的和解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该协议显失公平,那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拒不赔偿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拒绝赔偿怎么办?甚至对方还没有保险该怎么办呢?首先,让交警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然后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电话要求代位赔偿,最后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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