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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北京 | 交警有权利采取强制措施吗?
一、交警有权利采取强制措施吗
有权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有哪些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
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交警给出强制措施的行为,这一般是针对于驾驶员作出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才会进行实施,对于在实施了此措施之后一定要及时的到交警部门进行办理,从而才能保障自己不会再有违法的记录,所以驾驶员就需要遵守交通规则来进行驾驶,这样才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国晖北京律所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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